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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第2/2页)
但是招上来的员工一定要赏心悦目,一定要让人看着舒服,一定要顺眼。 按照他的标准。 人事部招上来的那些员工们,男的,绝大部分都是帅哥,女的,绝大部分都是美女,看上去他这个融资公司倒颇像是一个公关公司。 差不多吧。 反正他这个融资公司,好多业务确实也是需要公关的。 就连金铂利公司的清洁工,和饭堂里面做饭的炊事员,人事部也清一色聘请的都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同志。 金铂利人前常常说:“我们公司一定要年轻化,年轻人朝气蓬勃,做起事情来头脑灵活,反应迅速……” 人后,他却是这样对人事主管说的:“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求你招工的时候,男的尽量要招帅的,女的尽量要招漂亮的,懂吗?知道为什么吗?” 人事主管摇摇头。 金铂利一笑:“……比如说,我们在干工作时看见了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在饭堂吃饭的时候看见了做饭的阿姨,如果看到这些我们花钱招来的人不符合自己的心意,一个个丑不拉叽的,那么,我们上起班来还有心情吗?我们吃起饭来还有胃口吗?你说对不对?” 人事主管深以为然。 她觉得金总的话十分有道理。 反正工资又不用她开,既然金总让她招帅哥美女,那么,她何不按照金总的心意只招帅哥美女进来呢? 特别是帅哥,作为美女的她,也是喜欢看帅哥的呀! 所以。 就连有关领导前来金百利的公司视察的时候,也连连夸奖他道:“小金,不错,公司搞得不错,你们公司,都是一些年轻有为的年轻人,你们这个团队朝气蓬勃,看上去十分的有进取精神,非常好, 说实话,就连我跟你们站在一起的时候,都感觉到自己年轻了好几岁呢。” 所以说。 金铂利公司的待遇,那在这个小城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 大家都知道。 金总的公司就连饭堂里面做饭的都是一些美女,不但做出的饭菜色香味俱全,十分养眼,就连人,也十分的养眼。 比起金总的饭堂。 金灵渠广告公司的饭堂又略逊一筹了。 至于范云他们这个饭堂,那就更不用提了。 呵呵。 呵呵。 范云觉得自己有时候也挺世故的。 吃着几乎没有一点rou的鸡rou,还要朝做饭的张姐陪着笑脸。 自己的心里,明明是恨得牙根子痒痒的,恨不得将那些鸡骨头全部塞到张姐的嘴巴里面去,让她尝一尝,她做出来的所谓冬茹炒鸡rou是一个什么滋味。 而他脸上,却是一脸的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带着自己哄自己的模样,似乎那些没有rou的鸡rou就是真正的鸡rou一般,似乎张姐的手艺好的简直是一塌糊涂,似乎张姐就应该被他们这些人捧着,宠着,哄着一般。 想一想。 范云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最让范云觉得可气的是。 菜不好吧,证明你做菜的厨师水平不行——忍了! 但是饭呢? 张姐煮的饭真难吃。 人家都说大锅饭好吃,大锅饭香,吃饭要吃大锅饭、小锅菜。 可是张姐做的这个大锅饭,水平实在是太差了。 她蒸的饭,十次有九次都是放水放多了,放水放多了,煮出来的饭感觉就好像是外面卖的粘牙的那种年糕,根本不适合范云这种牙口好的年轻人吃,倒挺适合那些已经没有了牙齿,只能用牙龈磨着吃饭的老太太们。 太差了。 差评。 完全差评。 如果要是给厨房搞一个民意测验或者匿名投票的话,范云一定给张姐投0分,给她一个大鸭蛋尝一尝。 可是此时。 范云居然还是面不改色地坐在桌子旁,一口一口,硬生生将他那一盘子饭菜吃完了。 说起来。 他自己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不管怎么说,免费的总比花钱的要好嘛,对不对? 走出了饭堂,范云长长的嘘了一口气。 范云摸出手机,决定给亲爱的唐若吐槽一下他们这个饭堂的破饭菜:“若若,吃饭了吗?哎,我跟你说,我们单位饭堂的这些饭菜,实在是太难吃了,比我们上学的时候,学校饭堂的那个饭菜还要难吃……” 他的吐槽没有成功。 唐若并没有回他信息。 于是。 范云就走到一棵大树下,抬起脚来,“啪啪啪啪”连着踹了那棵大树十几下。 反正吃了饭,也是要消化消化的,像范云这样不打人,只踢树,倒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只是。 被他踢来踢去的那一颗大树,会不会向旁边的同伴吐槽呀:“你看看这个小伙子,是不是一个神经病啊?吃完了饭不去外面找妹子,反而没事拿那个臭脚丫子在我身上踢来踢去的,好像我怕他一样,他不知道我根本就不想还手,我如果想还手的话,一脚能踢死他,信不信?” 旁边那个和它树龄差不多的同伴安慰道:“算啦算啦,不要生气啦,挠痒也是挠的嘛,你就当他给你挠痒好了,就他那小样,别说踢你这几下子,你就算是让他踢上三天三夜又能怎么样呢?到时候感觉到脚疼的受皮rou之苦的是他又不是你,对不对?像你,皮糙rou厚的根本没什么感觉。” 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什么叫我皮糙rou厚的? 大树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严重的后果就是,此时,树上面啪的一声掉下来了一根树枝子。 那根树枝子不偏不倚,正好敲在范云的脑门上,把他的脑袋瓜子敲得挺疼。 范云摸了摸摸脑袋,心想:很奇怪啊,从这么点高的树上面掉下一根树枝子,就打的人脑袋瓜子疼。 为什么? 从数万米高的天上掉下来的雨点子,打到人脸上或者头上的时候,反而没那么疼呢? 这个问题值得思考,值得探讨,值得交流。 范云的这个问题,他的语文老师应该回答不了,他的数学老师应该也回答不了,或许只有他的物理老师才能回答吧? 并且还必须是继承了牛顿衣钵的物理老师。 范云捡起砸中他脑袋瓜子的那根树枝子,上面结了一个茧,那个茧里,也不知道藏着什么怪物,也不知道它藏在里面究竟是在渡劫还是在修炼,它如此突兀地从天而降,难道,是想和范云发生一点什么吗? 是千年等一回吗? 是真爱吗? 是缘分吗? 范云举着那根树枝子,将它平擎在手中,对准远处的一大蓬大喇叭花,“嗖”的一下掷了出去。 那蓬大喇叭花被他吓得微微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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