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域偏科生_第三十七章 被奴役的仙,被破功的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十七章 被奴役的仙,被破功的人 (第2/2页)

他们的女儿卢梦雨的师弟。

    卢庭渊其实教不了自成一派的张罗什么,他提供给张罗的,只是一个成长环境罢了。就如谢磊提供给夏木的一样。

    卢梦雨也是无上金仙,她修的是斩情诀,哪知却被张罗和乔琬琰的故事感动而破功,不可自拔地爱上了张罗。

    可是她明白,张罗不可能爱上她,于是把自己对张罗的爱,深藏心间。

    无数年后,张罗历经风雨,终于成长为仙域第一人,并决定挑战弃仙劫,想看一看罗天仙域是否就是世界的终点。

    可惜他挑战失败了,神魂俱灭。

    原本他是有机会成功的。可是他把所有资源都留给了乔琬琰。

    包括他因为乔琬琰而炼制成的本命法宝,被公认为世间第一道兵的一纸书。

    张罗陨落了,乔琬琰后来却成功了,从此消失在这个世间。

    乔琬琰临走前,大哭三声,天地变色,万界震动。

    “你这是何苦?不过一场大梦。既然带不走你,就留在这世间吧。”

    她只给整个仙域留下了这一句话,便冲向未知,在她身后,是被她捏成碎片的一纸书,纷纷飘零。

    “他没死,不可能死!”

    观礼乔琬琰飞升的卢梦雨冲了出去,想要收集那些碎片。

    她只抓住了很少,很少的一部分。

    世间第一道兵的碎屑,乔琬琰不稀罕,仙域大能却稀罕。

    又是一场血雨腥风。

    陷入执念的卢梦雨,拼了命也要收集完这些碎屑。

    可怜的父母,为了完成女儿夙愿,不惜与整个仙域为敌。

    卢梦雨终于收集齐了那些碎屑,可是她怎么粘都粘不回去。

    于是她模仿张罗,斩了己身,炼成“无悔绢”。还模仿张罗创造了十四境。

    “归时勿忘来时契,万载相约自在歌。”

    她希望能依靠本命法宝对主人的感应,召唤回那些飘零世间的魂丝,使得张罗能够复活。

    我只想你好。当你复活之后,再去找乔琬琰吧,只是别忘了我们当初的约定,万年一次聚首。

    仅此而已。

    无悔绢,是一张和一纸书一样雪白的纸,是蕴含了卢梦雨无尽哀思和不灭执念的道兵。

    它的威力,无人知道。

    可能是世人感念其痴,便将其排在了道兵第二。

    她以无悔绢为框,再以魂血为媒,终于粘连好了一纸书,并将其裱糊起来。

    又是无数年过去之后,一纸书修复了,却不是原来的模样。

    它看上去依然很白,但不是纯白。

    如果仔细瞧去,就会发现纸中隐约还夹杂着毫无规则的密密麻麻的红线,很像瓷器中的冰裂纹工艺。

    “本命法宝在,一定能召回师弟被天劫打散的魂魄。”卢梦雨喜极而泣。

    可是天劫下,从无复生之人,这是修真界共识。

    整个世间,只有卢梦雨一个人坚信张罗还会复活。

    还有两个人,不得不强迫自己去信。

    他们就是卢庭渊和苏寒月夫妇。

    “仙域是找不到师弟的,他应该去了凡界,我得去凡界找他。”

    不知多少岁月后,没有召唤回张罗的卢梦雨,化凡了。

    可是她又上哪里去找张罗呵……

    每次苏醒宿慧,她就会立即斩身。

    “师弟没在这里,应该去了其他地方。”

    就这样,无穷无尽。

    卢庭渊夫妇被迫在守护女儿的同时,不得不踏上寻找张罗的路。

    没人知道他们到底找到没有。

    急于突破的黎宋陶,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在凡界瞎撞,可能是他气运本来就足,居然还真被他撞着了。

    他骇然发现,强大无匹的卢庭渊,居然真的在乾玉大陆找到了张罗的魂魄,可惜只剩残得不能再残的一丝。

    为了女儿,卢庭渊夫妇不得不养魂。

    养魂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为了使这丝魂魄壮大,莫恨天杀过多少人,做过多少恶,罄竹难书!

    这种情况下,他们又哪里有时间理会黎宋陶。

    黎宋陶对于养魂还是知道些皮毛的,知道这对夫妇,一定会在乾玉大陆至少熬上数十万年。

    可惜这丝魂魄实在是太孱弱了,孱弱到卢梦雨根本没意识到这就是张罗。

    每次苏醒宿慧,她都会以为没找到张罗,于是毫不犹豫地自杀重生。

    她之所以厌学,不过是不想飞升罢了。

    或许是冥冥之中的感应还在,每次卢梦雨重生,都在乾玉大陆兜兜转转。

    至于是不是有卢庭渊这个大能的人为因素在里面,黎宋陶不知道。

    他也无须知道。

    只要你们呆在乾玉大陆不动,我就有办法。

    他知道苏寒月根本不可能把祝融鞭给他研究,因为这祝融鞭,是她耗尽心血,亲自为自己女儿打造的道兵,具有不可替代的纪念意义。

    黎宋陶只好设法抢!

    从那时起,他就开始布局谋夺祝融鞭。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