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13章 张超复仇 (第2/2页)
曹嵩一家我是杀定了的。 识相的取了粮车,该干嘛干嘛去。 要是挡住了我杀曹嵩一家的路,管杀不管埋,这砀山就是你们的埋骨之地。 应邵想要血拼一场,左右军士都不愿意。 毕竟曹嵩一家的做法,伤了军士们的心。 谁也不愿意替曹嵩那样的人卖命。 应邵无奈,只得连夜赶着粮车,去汝南郡投奔袁术军了。 张超说降了应邵,直接包围了曹嵩的帐篷。 随后下令万箭齐发。 曹德听见了动静之后,忙出来查看。 却被迎面而来的箭雨射成了刺猬。 曹嵩带醉逃命,却是不小心掉入了粪坑之中。 当曹嵩再次爬起来的时候,张超已经杀到了。 张超命人把曹嵩拉出粪坑,冲洗干净之后五花大绑。 随后又在帐篷之中大摆灵堂,请出了张邈等张家人的灵位。 痛哭祭祀了一番之后,张超手持利刃,杀害了曹嵩满门。 完事之后,一把火烧了帐篷,毁尸灭迹之后,张超重新回到了广陵郡,乘船出了海。 …… 定陶城,定陶军团指挥部。 刘正看着手中的情报,久久无法言语。 郭嘉说:“侯爷,节哀!” 刘正说:“奉孝,曹叔死了,这仇得报!” 刘正命令: 杨修写信向袁术报丧,索要应邵的首级。 海军大将甘宁,亲自带队去堵张超。 杀人偿命,张超必须要死。 贾诩问:“侯爷,魏武侯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呢?” 刘正说:“文和,传我命令:定陶军团进入战备状态。” 机动军团在定陶大营集结,随时准备待命。 郭嘉问:“侯爷,难道曹cao会攻打徐州吗?” 刘正说:“曹cao拿下徐州,就可以在中原立足了。” 再说为父报仇,天经地义。 曹cao只能舍命一搏了,他已经没有退路了。 郭嘉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刘正的说法。 贾诩问:“侯爷,要是曹cao邀兴汉军一起进攻徐州,咱们应该如何自处呢?” 刘正说:“曹cao会这样想,但是他不会这样做的。” 戏志才是个聪明的人,要是兴汉军也参与进攻,曹cao军的粮食问题,就没有办法解决了。 曹cao治下的人口流失了三成,豪强依旧没有投粮救市。 毕竟流失的是曹cao的税赋人口,豪强是不会心痛的。 曹cao失策了,保一个曹洪却把曹cao军推上了绝路。 如今正是粮荒季节,曹cao只得投粮救市,反而给了豪强牟取暴利的机会。 三百万斛粮食,想要喂饱兖州豪强,曹cao这是在做梦呢? 为了粮食,曹cao必须要借题发挥,对着徐州下狠手。 兖州粮战,已经进入了死循环阶段。 曹cao军放粮,豪强收粮,就看双方谁坚持得更久了。 杨修说:“侯爷,曹cao在绝望之下,还会再杀人的。” 刘正说:“德祖,曹cao能不能有机会杀人,还不一是的。” 豪强吸干了曹仁军的最后一滴血,接下来就该换主子了。 吸干上家找下家,反正这个天下,冤大头总是层出不穷的。 关于曹cao的定位,刘正觉得他就是豪强推出来的冤大头而已。 辛苦了这么久,曹家和夏侯家辛苦攒下的家底,全部被兖州豪强掏空了。 甚至是边让的边家,以及张邈的张家,都通过曹cao军的手,再次回转到了豪强们的手中。 恶人曹cao军来做,好处兖州豪强独享,还能理直气壮的骂曹cao坏了规矩。 刘正心想——就算是雄才大略的曹cao,面对贪婪的豪强。 也只能不断的杀人,然而杀了旧豪强,肥了新豪强。 至于曹cao军,依旧是只有空架子而已,外力轻轻的一推,就彻彻底底的散架了。 刘正觉得庞统应该调教得差不多了,于是就问贾诩:“文和,士元最近的表现怎么样呀?” 贾诩回答说:“侯爷,庞统自从那日之后,痛改前非。已经是一名优秀的定陶令了。” 刘正说:“调士元进参谋部吧!与德祖一起负责即将到来的战事。” 贾诩忙出去安排了。 刘正继续与郭嘉和杨修讨论分析曹cao军的动向。 一个时辰之后,庞统精神抖擞的跟着贾诩进了指挥部。 庞统说:“拜见侯爷!” 刘正摆了摆手说:“士元不必多礼,坐吧!” 当了几个月的定陶令,你认为自己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呢? 庞统想了想,才回答说:“百姓问题无小事。” 汉室百姓的忍耐力很强,要不是走投无路,或者是忍无可忍,他们是不会麻烦地方官员的。 当百姓选择报官的时候,证明他们已经压抑到了一个极限。 要是处理不好,或者是迁延时日,就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比如普通的民事纠纷,当官的不作为,就会升级为仇杀,直接引发了新的矛盾。 刑事案件的出现,就标志着百姓对刑部衙门的不信任。 有什么事情本来可以通过刑部衙门来解决,然而百姓的耐心被消磨殆尽之后,就会采取激进手段对抗。 几个月前的庞统,十数日不理事,泼妇就敢毫无顾忌的骂街,地痞流氓就敢肆无忌惮的当街调戏良家妇女。 庞统终于明白了——从来都没有什么大材小用。 有的只是细微处显精神,见证能力。 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 庞统解开心结之后,做起定陶令来也是得心应手,政绩突出。 这就是大才和庸才的区别,而不是久不任事,突然一鸣惊人。 百姓之间积压的矛盾,并不会因为一个大才的出现而消失殆尽,所以恪尽职守才是为官之道。 正在这个时候,杨修走了进来,对刘正说:“侯爷,曹cao军有动静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