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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3/3页)
我不会缠着你不放。只是在我想念你的时候能偶尔见到你就可以了。 湘勋:可是我要离开了呢? 林小文:你要走? 湘勋:公司这边的项目结束,我就会离开这里。 林小文惨笑着:注定我们有缘无分。如果你这次没有找到你女朋友,你会选择我吗? 湘勋:也许········会。 林小文:只因为我像你那个朋友? 湘勋:对。 林小文:你到很直白。 湘勋:小文,我希望你不要把感情寄托在我身上,我很有可能只是你生命里的过客。你明白吗?? 林小文:我明白,我第一个男朋友就是这样,在我18岁那年,我们相识,可惜只有3个月的时间,三个月后他就离开了我。再也没有出现过。 湘勋:那后来呢?? 林小文:后来我就一直一个人生活。 湘勋:就没有遇见过其他的男人吗? 林小文:没有,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直到你的出现。 湘勋觉得不能再继续说下去,故意岔开话题: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林小文:好。 在云海市的魏鸿和金涛由法警的带领下,伫立在庭 此时的魏鸿已经濒临崩溃, 金涛也露出悔意。 接着审判长当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239条和264条之规定,现判决如下 被告人魏鸿犯绑架罪,蓄意伤人罪,盗窃罪,证据确凿,判有期徒刑9年。并归还赃款 被告人金涛犯绑架罪,蓄意伤人罪,盗窃罪,证据确凿,判有期徒刑9年。并归还赃款 如有不服此判决,可上诉。 魏鸿脱口而出:没有。 金涛也低声地:没有。 姜珊:审判长,我有话说。 审判长:请讲。 姜珊:审判长,一切都是因我而起,所以我想。。。。。。 魏鸿和金涛惊讶又有些感激地看着姜姗!!! 法院门口 一切都结束了!!!真的都过去了,烟消云散!! 姜姗,易涛互相看着对方,满眼都是爱 李易涛:老伴儿,你的善良由衷的让人佩服,看到他们有改过自新的决心,我真的很欣慰。 姜姗: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冤家宜解不宜结。 李易涛:走,回家,做你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李易涛搂着姜姗的肩膀, 两个人朝着幸福迈着大步!! 这边在深圳的梅雪清晨刚刚走到楼下准备去上班, 看到林小文站在梅雪家的楼下。 梅雪疑惑地看着林小文:林小姐,你······· 林小文依旧不说话!! 梅雪:你是来找我的吗?? 林小文:是的。 二人坐在长椅上。 梅雪: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林小文:我。 梅雪:林小姐,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你特别像我一个朋友。 林小文淡然的:是贾曼童吗? 梅雪:你怎么知道的?? 林小文依旧很淡然:是湘勋告诉我的。 梅雪:湘勋怎么会跟你说这些。 林小文:昨天晚上我找过他。 梅雪惊讶地:你找过他?? 林小文好像是故意激怒梅雪:是的。但是你不要误会,我们什么都没做过。 梅雪:你不用说了。 梅雪起身要走。林抓住梅雪的手。 梅雪有些不高兴地:你干什么? 林小文依旧坚持淡定地:你坐下我们聊聊好吗?? 梅雪重重地坐下 梅雪:聊什么?? 林小文:梅小姐,我喜欢湘勋。 梅雪已经猜到了:他知道吗?? 林小文:他知道。 梅雪:所以你今天来这里的原因是? 林小文: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他。 梅雪尴尬又觉得好玩:我觉得很可笑,你知道吗?你告诉我以后,我就会去找他,然后我们就会吵架,然后可能会闹分手。这是你的目的吗?? 林小文面无表情:不是 梅雪:那是什么? 林小文:是因为,我从小到大没有朋友,一个都没有,我喜欢一个男人的感觉无法向人诉说,我觉得你可以算是我的倾诉对象。 梅雪拒绝着:我是你的倾诉的对象??我觉得李湘勋更合适吧? 林小文:不,他说他更爱你,不会接受我。 梅雪:林小姐,我觉得你应该跟你的家人诉说。 林小文突然讲起自己的身世:从小我爸爸就去世了,我和我mama经常遭受家里亲戚的白眼,这么多年我们都不联系,两个月前我mama也去世了,只有我一个人生活。 梅雪有些心软地:你上班的地方没有同事吗? 林小文:有同事,我不愿意理他们。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梅雪被林小文的语气和言语弄地说不出话来!!! 林小文:梅小姐,我跟你说这些,不是想抢走湘勋,只是想诉说,你明白吗? 梅雪:我明白。 林小文:明白就好,我先走了。 林小文提着包,迈着说重不重,说轻不轻的步子, 总之这种感觉让人觉得她是一个满身故事的女人!! 梅雪一直注视着林小文远去的背影。 林小文再与梅雪一席谈心之后。 回到家,心情无比复杂的躺在床上, 脑子里都是湘勋的身影。 她知道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湘勋无法自拔。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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