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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兔子爱吃窝边草 (第1/2页)
孟兴挨打之事的缘由,要从之前说起。 前些日子,孟兴带着一众匠人加班加点,终于成功研究出一台带水泵功能的蒸汽机。 这台蒸汽机将用于皇宫的自来水供水系统。 下一步,还将研制蒸汽锅炉,用于皇宫里的供暖。 期间,许长安虽说提供了一些方案与理念,但也只是起个提点的作用。 毕竟他还是想培养这些工匠学会独立思考,开拓眼界与思维,不断地创新,直至独挡一面。 那段时间,孟兴一直忙着工坊里的事,半个多月没回家。 手头的事终于告一段落,下午时分,买了一些酒菜兴冲冲跑回家里。 回家时,发现院门虚掩着。 孟兴也没在意,以为妻子一时疏忽忘了关。 要说起夫妻二人的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平平淡淡的。 孟兴成亲的晚,二十六岁才成亲。 妻子马氏,小名阿蓉,比孟兴小了八岁。不过,十八岁出嫁也算是比较晚的了。 成亲六年,阿蓉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 于是,便引起了一些街坊的风言风语,说阿蓉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孟兴倒是豁达,而且他的见识也远比一般人广。 故而,劝妻子说没孩子不一定就是女人的问题,或许男人也有问题。 正如种庄稼一样,地里长不出庄稼,不一定是土地不肥,或许是种籽的原因。 本是一句安慰的话,毕竟这种事也很难说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甚至有可能两个人都有问题。 但是,阿蓉却当了真,总认为丈夫不行。 慢慢的又开始嫌弃丈夫赚不了大钱,态度变得日益冷淡。 孟兴个性豁达,倒也没有放在心上。 反正,过日子嘛,平平安安就好了。 哪天这一次回家,却让他经历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本想着给妻子一个惊喜,毕竟半个多月没回家了。 不说什么小别胜新婚,好歹也要比平日里亲热一些。 于是,没有声张,径自走到厨房里将酒菜放下,然后来到房间门外。 正想推门而进,却听到里面传来了一阵诡异的动静。 “宋郎,你……你今天怎么……” “嘿嘿,怕了吧?告诉你,本公子今日可是有备而来。” “你个冤家……诶诶……你怎么又……” “都说了,本公子今天有备而来。” “诶诶,别……冤家,不是那里……” 孟兴气得差点当场吐血。 马拉戈壁。 居然如此嚣张。 抢他的田,抢他的渠就罢了。 还特么想开荒? “砰!” 孟兴一脚踹开房门。 “啊!” 阿蓉看到丈夫杀气腾腾闯进来,顿吓得尖叫一声,下意识缩到床角。 按理说,那叫什么宋郎的该吓得魂不附体才对。 哪知,这家伙只是惊愣片刻,随之竟不慌不忙穿衣服,仿佛就在自己家里一样。 这家伙名叫宋吉,是个典型的纨绔公子。 说起来,他与阿蓉认识的时间也不算长,也就一个多月。 这家伙有个毛病,喜欢勾搭有夫之妇。 而且,还特爱兔子吃窝边草。 宋吉手下有个叫阿财的就住在这附近,其妻郝氏,三十余岁,长得水灵灵跟个小白菜似的。 有一天,宋吉无意中偶遇阿财夫妻二人在街上买东西,不由惊喜不已。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郝氏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 明明家里条件不怎么样,却打扮的花枝招展,跟个青楼女子一般。 对付这样的女人,宋吉有着丰富的经验。 于是上前热情地与阿财打招呼,搞的阿财颇有些受宠若惊,并主动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娘子。 没过几天,宋吉找了个借口,让阿财与几个伙计一起出趟远门,没个十天半月的回不来。 过了几天,宋吉找上门去。 少东家登门,郝氏自然不敢怠慢,忙里忙外的招呼着。 宋吉假惺惺拉了几句家常,并说派阿财出远门是出于信任。 郝氏一听,更是感激不尽。 临走时,宋吉掏出一支玉簪道:“路上经过金玉楼,看着这碧玉簪子不错,正好配你这样的美人儿。” 一听此话,郝氏不由一脸guntang:“少东家过奖,奴家都快三十岁了,哪里还是什么美人。” “本公子说你是,来,本公子帮你戴上。” “啊?这……” 郝氏有些左右为难。 毕竟,她一个良家妇人,哪能随意收一个男人送的礼物,而且还要帮她戴上。 但,这是少东家,她又不好得罪。 重要的是,金玉楼卖的玉簪,价值一定不低。 她实在是经不起这样的诱惑。 就在郝氏扭扭捏捏,欲拒还迎之时,宋吉却笑了笑,上前将玉簪别在郝氏头发上。 然后退开两步,本想吟上两句诗附庸风雅一番。 结果憋半天憋出一句:“簪子美,人更美!” “多谢少东家。” 郝氏一脸羞涩,侧腰福了一礼。 “好了,没什么事本公子先回去了。” 宋吉是个花中老手了,知道有些事不能cao之过急。 而且,徐徐图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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