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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 吃人家的嘴软 (第1/2页)
,大明疯皇 这会儿在南美的原始丛林里穿行真不是一般的难,就算有战马一天最多也就能跑七八十里地。 没办法,丛林里基本没路,就算有原始部落开出的林间小路,那也是给人走的,打马狂奔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就算有三天的准备时间,大道部落的人也只能把附近二十余个部落的酋长请过来,再远的话,就算他们能通知到,人家也赶不过来了。 这几天,大道部落的人倒是开心的不行了,因为骆思恭为了拉拢这里的原始部落,给他们拉来了很多好东西。 比如吃的,凡是他们喜欢吃的,只要能匀出来,骆思恭都是可劲的往这边拉。 玉米棒子那是想吃多少有多少,牛rou干和鱼rou干什么的,那也管够。 甚至他们做梦都想要的玄铁刀骆思恭都给他们匀出来二十余把,基本部落里每个青壮都有一把了。 这些还不算什么。 骆思恭一看这些原始部落的人都对吃的最为感兴趣,那是想尽办法给他们整吃的。 比如,丛林里的野牛、野羊和野鹿等等。 这些原始部落的人肯定都喜欢吃,奈何,他们拿这些东西没办法。 野牛那体型,几个人就弄不翻,在没有铁制兵刃的情况下,他们看到野牛也没有办法。 他们也不敢招惹野牛,因为一旦没弄翻,把野牛给惹得发狂了,野牛就会追着他们顶,如果不机灵点赶紧爬树上去躲着,可能小命就没了。 还有野羊和野鹿这些,那都机灵的很,看见人就跑,他们根本就追不上。 不过,这些在火枪、长枪和玄铁刀面前都是浮云。 骆思恭专门派出了几十个队伍去丛林里搜索,野牛、野羊、野鹿什么的,只要被他们望远镜扫到了,基本都没得跑,甚至豹子和巨蟒什么的,遇着他们也跑不了。 这还只是山珍而已,鱼就更不用说了。 骆思恭听说这些原始部落的人喜欢吃鱼,还专门派出了几队人马坐着狼牙战船去诸圣港附近的大河里面撒网捕了三天。 这大河里面的鱼跟小河里面的鱼就不一样了。 因为这边原始部落的人基本没办法在大河里捕鱼,那大河里的鱼不但多得数不清,更是大得吓死个人。 一尺长两尺长那都不算什么,三四尺五六尺长的都有不少,甚至,有的鱼能比人还大! 这边原始部落的人对吃的那是没有任何禁忌,只要能吃就行,不管是什么,他们都敢吃。 北美印第安部落的青壮听闻他们对鳄鱼的味道很好奇,甚至还专门给他们捕了几条鳄鱼回来。 这几天可是把大道部落的人给吃撑了,光是宰杀这些山珍野味的时候割下来的边角料他们都吃不完。 第三天下午,附近部落的酋长就陆续带着人赶过来了。 神医相召可没人敢怠慢,他们都生怕来迟了,错过了聚会的时间,所以都提前过来了。 正好,这炎热的原始丛林里面很多东西还不好保存,一旦宰杀了,那就得尽快吃完。 骆思恭当天晚上就给这些原始部落的酋长和青壮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大餐。 什么烤牛rou、烤羊rou、烤鹿rou,那都是论只来的,而且,各种香料撒上去,那是异香扑鼻。 什么鱼汤、rou汤、骨头汤,那都是一大锅一大锅的,而且,各种调料放进去,那是美味无比。 还有玉米棒子、面糊、面饼什么的,那更是随便吃多少都有。 这一顿把这些原始部落的酋长和青壮们给吃的,那一个个肚子都鼓起来了。 他们可是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饱,更没有吃过这样的美味。 所谓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软。 第二天一早起来,他们对骆思恭和一众锦衣卫将校那都恭敬的不行了。 骆思恭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随便准备点食物就能笼络人心,这个简直不要太简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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