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墨者处死 (第2/2页)
如花似玉般,心花怒放。 那还用再说什么?羊舌鲋与雍子密谋起来,并定下计策。 过了两天,羊舌鲋召邢侯、雍子至司理衙门,就土地归属问题重新开庭审理。 邢侯道:“那地明摆着就是我家的,那是先君景公封给我父亲巫臣的土地。划定疆域时,就将那几棵大树都划了进来。 后来,雍大夫到了晋国,国君封了我家旁边的一块地给他,当时便划定了地界。这些都是有地籍的,一直以来,那里都由我家在种植,雍大夫怎么就来强占我家土地了?” 雍子则道:“我只知道,当时国君封地时,明确告知我父亲,以小河为界。以前是你家的,但现在小河改道了,那规定的以河为界,当然得重新划定地界了。” 羊舌鲋故意认真再次听了两人陈词,然后道:“本官已经差人多次察看,以前这地确实属于邢侯。但既然先君曾规定两家土地以河为界,所以本官只认以河为界。 如今,小河改道了,当然得重新划定地界。如果以后小河再改回原道,那再重新划定一次地界即可。我等办事,怎么可以违逆先君之令?” 哈,羊舌鲋居然将土地判给了雍子! 要知道,当时农田水利基础建设落后,所谓的小河也只是较大河流的一些非固定支流。随着河水经常泛滥,那些小河经常改道,有的甚至干涸消失。 如果按羊舌鲋的判法,那河道改一次,大家的地界便要重新划定一次,这算哪门子道理? 但这就是羊舌鲋的道理,是基于得到了两大箱财物和一位美女的道理。
邢侯怎么也没想到,这位代理司理大人居然会作出这样糊涂的判决。邢侯是一位血性男人,眼看着自家的祖产败在自己手上,而且是被人强占而去,哪里肯认判? 此时的雍子,不但洋洋得意,还用鄙夷的目光扫着邢侯,仿佛在说:小子喂,敢跟老子斗? 邢侯终于发狂了,士可杀而不可辱!更何况,自己是堂堂巫臣后人。邢侯嗷地一声怒吼,从腰间抽出佩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雍子刺了过去! 雍子哪里有防备?还没等反应过来,邢侯佩刀刀锋贯透雍子前胸,自后背而出! 邢侯他一不做二不休,一把拔出滴着血的佩刀,朝着正坐在案前喝茶根本没来得及反应的羊舌鲋冲了上去。 羊舌鲋惊恐万分,一边叫着抓刺客,一边站起来便要跑。 但还能跑得了么?邢侯动作极快,他一把揪住羊舌鲋,怒道:“狗官,你收受贿赂,夺我土地,天理不容!” 说罢,一刀砍去,羊舌鲋惨叫一声,倒在血泊中。这个贪官就此丧命。 此时衙役也终于冲了上来,邢侯把刀一扔,束手被擒。 司理衙门发生此等大事,惊动了晋昭公,晋昭公命韩起全权处理此事。 韩起开展了全面调查,最后终于弄清了事情真相。雍子欲霸占邢侯土地,向羊舌鲋行贿,并许诺嫁女。羊舌鲋枉法,收受贿赂,激怒邢侯,邢侯当场杀人。 但不管如何,摆在韩起面前的案情是这样的: 邢侯本是冤枉的,但他却杀了人;雍子欲霸占人家土地,本是有罪的,但他却已经被杀;羊舌鲋贪赃枉法,本是有罪的,但他已经被杀。 韩起问叔向,接下来该如何处置。叔向道:“杀人者偿命,故应诛杀邢侯。雍子和羊舌鲋有罪亦应当斩,但既然已经身死,应暴尸示众。” 要知道,受贿索贿在当时的晋国,那可谓是司空见惯,甚至颇为流行,而且并不算什么违法。上至国君,下至小吏,谁有本事谁都可以受贿索贿。 但叔向却认为,这是一种犯罪。叔向道:“自己有罪恶却掠取美名为昏,贪婪而败坏职责为墨,杀人而无视刑法为贼。按《夏书》所载,昏、墨、贼,三者皆处死。” 雍子明知自己有罪却通过行贿而赢得官司,为昏;羊舌鲋贪赃枉法,为墨;邢侯杀人,为贼。故三人均得处死。 晋国上下皆服,许多人对叔向非常感慨,这真是一位有着古人遗风的正直大夫啊,在贪腐成风那个时代的晋国,倡导古人“贪婪而败坏职责为墨”,用法而不庇亲人,认为自己的亲兄弟因墨而理当处死! 虽然,羊舌鲋已经被杀了,但罪恶仍旧需要得到提示,故暴尸示众。 可叹的是,叔向的四位兄弟,曾经显赫一时的羊舌四族,四弟羊舌虎因参与叛乱而被杀,三弟羊舌鲋因贪腐而被杀。现在,只剩下两人了,即老大羊舌赤和老二叔向。 羊舌氏家族,难道真的要走向没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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