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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监听 (第1/2页)
记者通告能有多快,我就不说了。 我还没到公司呢,这热搜就炒起来,等我进了办公室,新一轮的掐架开始了——其实正常人多,但没办法,他们对互联网上那些脑子不好使的人格外没办法。一些营销号,或者是准备卖营销号的,就在网络上散步极端消息,比方“电影不好看,该杀!”、“我单方面宣布,不喜欢大神的人都是神经病!”之类的话语。搞得路人互相掐架。 我安静地看了一眼,把手机摁灭。 世界渐渐离我远去了。 老王拿着稿件过来,啪的一声,撞到门板上。 “靠!”他叫了一声,文件夹落在地上,“你发什么呆啊,帮我捡一下!” 老王揉着脸,显然刚刚撞得很痛。我没办法,从旋转椅站起来。 “这是什么?”我捡起文件夹问道。 “影视音乐海外发行计划”,这是映入眼帘的大字。 “哦!不是《梁祝》的电影音乐很火吗?有外国厂家找到我……”老王揉着脸说。 《梁祝》穿越前多有名? 咱不多说!估计九成人都断断续续听过节选——也就是《化蝶》那一段。但又有多少人听过26分钟的完整版呢?大概只有真正的爱好者。 当年这首曲子,愣是在上世纪50年代战胜《大炼钢铁》的选题,被一群学生创作出来。 它运用多种手法,甚至用乐器来隐喻各个人物,小提琴是祝英台、大提琴是梁山伯、管弦乐代表了祝父,相互交融,互相迸发,一层层递进,一层层成全,时而鸟语花香,时而铁骑银瓶。呈现部、展示部和再现部,长亭惜别、抗婚、楼台相会、哭灵、哭诉、投坟—— 当然,普通老百姓不明白这背后有关技巧的东西。 但这丝毫不影响普通人对它的喜爱。 好听! 感人! 这就是老百姓的真实感受。 然而好的音乐如果放入影视剧中,没有相应的剧本来配,那就贻笑大方了。 在这一点上,徐克就足够牛了! 他不单单只用《梁祝》中《化蝶》那一段的音乐,而是真正地尊重原曲,读懂它们,糅合进电影。 相比之下,现在的导演可做不到这点。 他们更倾向把好听的音乐重复无数遍,也不看合不合适。 而徐克的引用则符合当时的剧情。 无论“十八相送”还是“英台抗婚”,哪一段都很精彩。 在这种情况下,电影是难题。 音乐复刻那就更不用提了。 我是个音痴,老王算是个麦霸,这时候又学了些音乐,自然成天凑在剧团那边,陪着岳老师折腾。 期间他无数次跟我打电话抱怨。 但我爱莫能助,也不能理解他的处境。 好在折腾了许久,总算有了结果。 “现在有海外公司找我们求发行!”老王志得意满地把文件抛我面前。 我抄起文件夹翻了两页:“英文?” “……” “如果发生纠纷,打官司的所在地定在哪里?” “……” 王明后无言以对。 他最后抓狂地说:“不要太计较啊!” “这首曲子不能不计较。” 我长叹一口气。 老王沉默了。 艺术这玩意儿,在某个时刻就是骗局。 虽然曲调好,但没人cao纵,不可能流行。 这就好比过去许多经典影视剧、经典插曲,口口相传,老百姓一提,就知道什么意思了。 但放在国外就是没法火。 这和文化壁垒关系不大。 很多时候跟宣传有关联。 国外有国外的运营团队,国内也有自己的。打破这种运营的垄断,只有利益。 利益分配总有多有少。 但这首曲子承载的不单单是利益。 “找律师吧!”我说。我把情况一解释,老王瞬间领会了,惊讶地叫骂一声。 他迟疑地团团转,着力解决这件事。 “靠!不卖了行不行?反正咱们的市场在国内,能赚就赚,不能赚就拉倒,总不能被挟持了!”王明后琢磨一会儿,说道。 他这时候有点无精打采的了。 他低沉了一阵后,打电话给周律师。 周律师推荐其他的同行给他认识,毕竟他是从事民商法这块,在国际法这边,不如其他人精通。 老王折腾来折腾去,结果折腾到黄老板那。 他被介绍了黄老板的法律顾问,和黄老板又牵扯上关系。 王明后背后勃然大怒。 但面子上还是蔫巴巴的。 黄老板就这个性,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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