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幕后大神_第四百八十四章 偶像对偶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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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四章 偶像对偶像 (第2/2页)

 “他也是个富二代!”我说。

    明秋的排场绝对比王明后大。

    老王对此非常不满,按他的话来说,他自家老爸比对方有钱多了,可钱是不会落在他手中。

    “冲我哥那智商,我爸钱落他最sao,那些资产一定岌岌可危!”老王说。

    可没用!

    毕竟现代社会也不能搞玄武门之变!

    再者说了,对方也不是针对咱们的版块。

    徐英鹏要搞电子竞技!

    我其实对这方面没什么想法,电子竞技这行,是靠着政府才起来的。它跟体育一般,水太深了,赚钱容易,但出事也容易。

    井底醯鸡不可取,我的想法,如果能搞出像剑网三或者最终幻想14那般的开放类游戏,就足够了。

    老王的想法很简单。

    搞手游。

    去他的电子竞技!

    我们两人都如此说。

    但实际上,我是真不在乎;老王还是很眼馋,还是那老话,电子竞技太赚钱了,油水足。

    可是日子久了,咱们发现……

    咱们不搞电子竞技,不意味着他们不搞单机……

    “他们能不能别逮着咱们搞什么就搞什么啊?!”老王有点抓狂。

    我们做RPG,他们也做RPG。

    我们制作仙侠题材,他们也制作仙侠题材。

    等我们制作GAL的恋爱游戏时,他们也制作GAL的恋爱游戏。

    我们做经营类手游,他们也做经营类手游。

    ……

    游戏制作组的同事震惊了。

    他们怒了。

    “这算什么啊?”

    “有病啊!这些人!”

    “问题明明没咱们做得好,还天天蹭热度!”

    “碾压死他们!”

    “……”

    彭志、祝雄与吴攸奇都是负责游戏部门的管理人员。

    但他们看到题材如此相似,发行时间也如此相似时,脑子再呆,也能知道是在搞对立。就连老王这种特别迷信的,都不相信这是命中注定,更何况他们?

    虽说,从市场经济角度,一个市场里头有几家公司同时竞争,那么游戏生产质量会比一家独大要好得多。

    可哪一家公司不想一家独大啊?!

    谁不想?!让他去管理红十字协会?!

    这时候对方公司仍然在怼我们。

    他们另辟蹊径,找明星代言。

    我:“……”

    老王:“……”

    我:“竞技游戏也能找明星代言?”

    老王:“特么的,怎么那么多叛徒?!”

    徐英鹏等人找到金诚。

    金董事虽然以前在影视行业与我们合作,可如今规定一下,行业风平浪静,合作便烟消云散,他让SINSong组合去代言徐英鹏公司旗下的游戏。

    老王吐槽道:“他不会知道张屏是你哥吧?”

    我:“鬼知道!”

    老王说:“你们长得那么像,认出来很正常!”

    我勃然大怒:“哪里像了?我什么时候化妆过?把自己打扮成那种鬼样子?”

    其实随着年龄大了,长相上的差距渐渐有了,但两人站一起,别人能立马认出来,这是兄弟!

    老王:“呵呵!”

    我怒道:“想什么呢?商场上面没兄弟,只有大义灭亲!所谓工作是工作,情义是情义!”

    老王:“靠!那你想想办法啊!我们总不能被你哥爆打吧!”

    我能想什么办法?

    我和老王大眼瞪小眼。

    粉丝经济太流氓了啊!

    我一直觉得金诚在粉丝运营上干得太好了!之前TEE组合还在的那会儿就是,现在SINSong也是。

    明明徐英鹏旗下制作的游戏,离垃圾也没多远了。可偶像粉丝太多了,她们涌入市场,人手十份,都能把成本给回过来。

    最可怕的,是她们颠倒黑白的刷分能力。

    就那水平!

    就那种水平的单机游戏!

    她们都能刷几十万条的评论!

    我和老王目瞪口呆,直呼当初没做《闪耀暖暖》是最傻的决定。

    这女性购买力大不大,咱们不知道,但在某一些方面,她们特别具有凝聚力,跟那看台上的足球流氓差不了多少。

    “不行。”老王面带严肃,“我们也得要这么搞。”

    “找明星代言?”我问。

    “没错。”

    “找谁?”我心想我在圈里认识不少人。打声招呼,还是有不少演员围上来的。

    可老王看不上,他的想法还是挺简单,偶像的对决,还是应该偶像解决。

    “别想那么多!”老王说,“你忘了吗?和你哥杨西他们那伙人对抗得最厉害的,难道不是黄老板旗下的‘奇迹’组合?其中,最出名的,还是那个叫赵博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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