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儿不可能是魔王_第三百五十六章 辛洛斯的安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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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六章 辛洛斯的安达 (第3/4页)

在罗斯这边可谓是毫无根基。而按照贵族们一贯的征税方式……

    “怎么办呢……领地上要是能多些牲畜那的确是好事。尤其是马……”

    草原马比起帝国马要矮小许多,负重能力也要差的多。但是如果让辛洛斯选择。他仍然会选择草原马。无他,这种马简直……如果说高大雄壮的帝国马是高富帅。那么草原马就是彻头彻尾的**丝。只不过……

    草原马爆发力一般,但是其耐力却强的可怕。而且因为适应了草原那恶劣的气候,所以其能忍受各种恶劣环境。所谓马无夜草不肥是有道理的,如果没有合适的额外草料供养,一般的马匹很容易就出现掉膘、体力下降等问题。但是草原马不会,这种马完全可以粗放的饲养,不用像大爷一样伺候着——德斯蒙德马厩里的那几匹战马,真的是被像大爷一样供着的。

    简单的来说,就是耐cao。不是一般的耐cao。

    草原马或许不是合适的重骑兵或者骑士坐骑,但是却是最适合的轻骑兵坐骑。考虑到德斯蒙德那悲剧似的人口,这种能一下提高不少士兵战斗力和生存能力的马种,真的非常吸引辛洛斯。

    但是还是那个问题,太远了。

    “……是啊,是个问题。”夏娜洛特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虽然双方都很想促成彼此的贸易,以这种形式增强彼此的联系。但是那过分遥远的距离却始终横亘在两人的面前,无法逾越。“距离的问题倒是可以制造永恒传送阵,但是传送阵必须的空间晶核的价格……而且消耗的魔力……怎么办呢?”

    “等等,夏娜洛特,你刚刚说什么传送阵?”

    辛洛斯突然眼前一亮。草原马对他来说的确有着不小的吸引力。一时激动之下,辛洛斯就直接握住了夏娜洛特的手腕。夏娜洛特下意识的挣扎了一下,但是面对着辛洛斯那幽深的双眸。魔女心中一乱,竟然低下了头去:“永恒传送阵啊。一般的魔法师传送都是靠着自己的魔力,基本带不了多少人。但是永恒传送阵的话……它一次性能通过许多人。其实很接近上次那条黑龙开启的黑暗之门。不过因为是世界之内传送,所以功率上没黑暗之门那么夸张。”

    “你会弄对不对!”

    “这个的确,但是空间晶核的价格可是……好吧,我明白了。”

    夏娜洛特还想再说,但是看到辛洛斯那闪闪发亮的星星眼,绿袍魔女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脸上,把想要说的话咽了下去——有钱任性说的大概就是眼前这货,这货体内的元精数量多到吓死人,为了他,黑龙公主甚至愿意跨界追杀。而最可怕的是,理论上来说,元精是会自行恢复的,虽然这个速度非常缓慢。但是如果配合上辛洛斯那多到吓死人的元精总量……

    如果非要排个魔界首富之类的排名,大概就是眼前这货了——不过惧怕魔界的淑女们集体发疯,安第尔不得不限制了弟弟对元精的滥用。

    空间晶核是一种生存在空间夹缝中的奇异生物死后的产物,因为空间夹缝那怪异的环境,就算在强者辈出的魔界,能击败它们,并且成功的取回空间晶核的,也只有极少数的强者。并且就算是空间晶核,如果长期经受传送阵中空间之力的破坏,也是会被彻底毁灭的。而魔界居民对永恒传送阵这样的东西需求量又不大,就算是魔界,也只有那么有限的几处,可以说基本没人会去特意猎取。

    因为这个缘故,空间晶核的价格不仅长期居高不下,还一直处在有价无市的状态……但是只要价码足够的话,强者们也是不会介意特意去跑一趟的。而眼前这货,肯定不会介意那点钱。

    这就是一个买稀有材料都用万吨来计算的超级土豪。

    于是,问题就这么轻易的被解决了——虽然夏娜洛特很想说,按照成本来看,辛洛斯简直亏到了他外婆家。但是仔细一想,辛洛斯似乎又根本没付出什么成本。那点元精,对他来说也就是几个呼吸就能恢复过来的事情……不管怎么说,这个问题解决了。

    嗯,解决了。

    要不是怕用力过猛把他抽死了。夏娜洛特真的恨不得暴打这个败家子一顿。

    解决了最为难的运输问题之后,其他的问题就简单了。几分钟之后。两人便紧紧地握住了对方的手,一副相逢恨晚的模样。

    一把马刀换一匹马。好刀换好马,劣刀换劣马。

    在草原上,一把好的武器才是一个男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一把好刀,绝对值得出高价。而且一匹马的话,对于放牧为生的牧民们来说也绝对不是什么无法接受的价格。德斯蒙德出产的武器按照坚固和锋利程度来看全都是百锻钢级别,用这个价格来卖,在也速该的眼中,简直是白送了。

    德斯蒙德人力匮乏,就算不提让全部士兵都变成轻骑兵的事情。光是增加的牲畜就能解放不少德斯蒙德的人力。爱尔兰并没有像样的马场,马匹几乎都是靠外地进口,马匹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对于辛洛斯而言,生产一把刀的耗费是如此低廉,小高炉一开,铁匠再一顿捶打,简直要多少有多少。一把破刀换一匹马,还有比这更赚的事情么?

    这波不亏!

    击掌为誓约定之后,两人看对方的眼神都分外的亲切——真是个好人啊。两人一激动之下。也管不了其他,拿出了马奶酒又开始大口的喝了起来。

    两人年纪相差不小,一个人三个儿子都能上阵砍人了,而另一个的第一个孩子还刚刚在母亲的怀中孕育。但是男人嘛。明明说不上有多么熟稔,但是在酒精的作用下,这两个家伙却越看对方越顺眼。在这种心情下。两个多少都有些醉意的男人毫不顾忌的将隐藏在心中的事情,告诉了对方。

    也速该出身黄金家族。换算到帝国那也是大家族之后。只不过这位中年男子似乎不愿多谈他年幼时候的事情,说的尽是些年轻时候发生的事情。比如和兄弟一起去抢婚。强到他的第一位妻子。和仇敌死战,不仅突破到了日曜的境界,并且回来的时候妻子还为他添了一个儿子。苦心经营之下,乞颜部族好不容易渐渐壮大了起来,却碰到了可怕的暴风雪……几十年间的酸甜苦辣,被一点点的道来。

    比起也速该,辛洛斯的经历没有那么多鲜血和厮杀,但是却同样危机重重。十六岁成为帝国正式的封地贵族,面对的却是一个千疮百孔的领地。也速该好歹还有兄弟帮衬,但是一开始的辛洛斯可真的是孤军奋战。好在他的运气不错,总是能碰到合适的人……现在总督非要他一起去参加征讨强大的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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