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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二) (第12/16页)
近的士,是一件很郑重的事。彼此素昧平生,对方是否愿意接见不得而知,如果贸然闯到对方家中求见,则有强加于人之嫌,是不礼貌的表现。或者虽然对方不会拒绝接见,但时间上不方便,不速之客会使主人无所措手足,同样是失礼的表现。因此,事先一定要通过‘将命者‘去转达求见之意,‘将命‘是‘传命‘的意思,指居中沟通双方意愿的人。 古礼,彼此身份相当者,可以‘分庭抗礼‘;只有当彼此身份有尊卑之别时,才需要通过对方的下人来递话,例如,大臣称天子为‘陛下‘,意谓不敢与天子对话,而只能通过阶下的执事传话。士去见另一位士,身份相当,按理可以平起平坐,而求见者依然以自卑的姿态说话和行事,并通过‘将命者‘传递信息,以表达自卑、谦远的心情。这种方式在书信中普遍使用,例如给朋友写信,彼此身份、年龄相当,但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信封上写‘某某先生书童收‘,意谓不敢直接交给对方,而只能请其书童转呈。或写作‘某某先生俯收‘,以表示彼高己卑之意。类似的表达方式,今日依然在某些文人雅士中使用。 求见一方得到主人一方的同意之后,要带着‘挚‘(见面的礼物)前往拜访,这是一种表示郑重的方式,所以《士相见礼》所说‘不以挚,不敢见‘。士与士相见用雉(野鸡)作为礼物,由于雉无法生养,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死雉。如果适逢炎热的夏天,则要用风干的雉,以防腐臭。 古人之所以用雉作为士相见的礼物,富其寓意,《白虎通》解释说:‘士以雉为挚者,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慑之以威,必死不可生畜,士行威介,守节私义,不当转移也。‘可见,当时的士人以雉为礼物,是取雉不受引诱、不惧威慑、宁死不屈的特点,来隐喻自己的节cao。 为了行文的方便,我们把求见者称为‘宾‘,将求见的对方称为‘主人‘。宾到达主人家大门外时,先不能与主人直接见面,而要通过‘摈者‘(协助主人行礼的人)与主人对话。彼此的遣词极为谦敬,而且有固定的辞令格式。宾说:‘某人一直想来拜见,但无缘自达。今天将命者终于以您的命令让我前来。‘双方的地位相当,而对方亲自上门求见,是屈尊的表现,如果直接让客人进来见面,是自大的表现,所以主人要‘请返‘,请客人返回,以便自己能登门拜见,主人说:‘某人请将命者向您转达希望相见之意。不料您今天屈尊先来,真是不敢当,请先回尊府,某人随即前往拜见。‘来宾表示还是在此相见,说:‘您的命令某人实在不敢当,还是请就此赐见。‘此时,主人要谦虚地‘再请返‘,说:‘某人绝非虚情假意,务请先回尊府,某人随即前往拜见。‘宾说:‘某人也绝非虚情假意,所以再次请求。‘在来宾再次表达在此见面的愿望之后,主人表示同意接见来宾。 但宾是执挚而来,而执挚是向主人表示敬意的礼节,主人若不经推辞就‘受挚‘,也是自大的表现,所以主人要‘辞挚‘,以示谦虚,主人说:‘既然某人一再推辞而不能得到您的允许,理应随即出门相迎。但听说您执挚而来,实在是不敢当,谨辞谢您的礼物。‘宾说:‘某人若不带着礼物而来,就不敢见所尊敬的人。‘此时,主人要‘再辞挚‘,说:‘某人实在不敢当此大礼,谨再次辞谢。‘宾说:‘某人如果不凭借礼物来表达敬意,就不敢前来拜见,所以再次请求收下。‘在再辞挚之后,主人方可以正式同意接见来宾。主人说:‘某人一再推辞而不能得到您的允许,岂敢不恭恭敬敬地从命!‘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120:01回复此发言 51回复: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连载 于是,主人出大门迎接宾客,行再拜之礼。宾以再拜之礼作答。主人揖请宾入内,自己先从门的右侧进入。宾捧着雉,从门左侧进入。宾、主双方首先行受挚之礼。来宾授挚,主人在中再拜之后受挚,宾也行再拜之礼。 礼毕,宾出门。主人让摈者向来宾转达希望叙谈之意。宾乃返回,与主人相见,叙毕退出。主人送宾到大门外,行再拜之礼。 二、来而不往,非礼也 主人经过请返、再请返、辞挚、再辞挚,然后受挚、会客、送客,以今人的眼光来看,见面的礼仪已经结束。古礼不然。《礼记曲礼》说:‘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古代礼仪讲究对等,只有单方面的行为,就不成其为礼。既然对方屈尊而来,则自己应当登门回访,否则依然是自大的表现。在主、宾双方相互拜见之后,相见的礼仪才算完成。之所以称为‘士相见礼‘,而不称为‘士见面礼‘正是这个意思。 回访的时间,一般是在对方来访的次日。回访之日,主、宾身份发生了转换,昨天的主人变成了宾,而宾则变成了主人。回访者手持昨日客人来访时带来的雉来到主人家的大门外,通过傧者与主人对话,说:‘昨日,承蒙屈尊光临敝舍,使某人得以拜见。请允许某人将雉奉还给将命者。‘来宾不说‘将挚奉还给您‘,而说‘奉还给您的将命者‘,是自卑谦远的说法。主人说:‘彼此已经见面,不敢烦劳尊驾前来,谨辞谢。‘宾说:‘某人卑微,不敢求见尊敬的主人,只是希望将雉奉还给将命者。‘主人说:‘某人昨日已经拜见,不敢再劳尊驾,故再次辞谢。‘宾说:‘某人不敢以还雉之事惊动您,所以再次求见将命者。‘主人回答说:‘某人一再地推辞而不能得到您的允许,敢不恭敬从命?‘得到主人同意后,宾执挚入门,主人向宾再拜后收下挚。宾出门。主人送宾到大门外,行再拜之礼。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古人执挚相见,不过是借此表达内心的敬意和忠信的一种方式,其中丝毫没有猥琐的动机。士以德行相交,而不以钱财衡量友谊。惟其如此,受挚的一方在次日就将礼物奉还对方,否则就有贪财之嫌,真所谓‘君子之交淡如水‘。在人际关系日益商业化的今天,动辄以礼物相赠,送礼者表面上客客气气,内心却是希望对方给予某种方便,全无诚敬之心;受礼者则认为,以权受礼,天经地义;礼物的授受,已经完全变了味道。 礼尚往来的传统,在近现代社会依然残留着,这里有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1925年,清华大学为决定延聘王国维先生为国学研究院导师。最初,以校长曹云祥的名义,给王国维先生寄送了聘书。吴宓先生认为,对于像王国维这样的大师,以一纸聘书相邀,是不郑重、不诚敬的表现。所以,吴宓先生亲自到王国维先生家中,行三鞠躬之礼,然后转达校长的聘请之意。王先生见其执礼甚恭,决定应聘,并在不久之后,到吴宓先生家回访。王国维先生熟知传统礼仪,故处事非常得体。 士与士平等相待的原则,可以引申到大夫与大夫、诸侯与诸侯、国与国等各种关系。从《左传》可知,春秋时期,国与国的交往,同样遵循着平等的原则。在当今的国际外交事务中,国与国的对等,是世界各国交往的准则之一,例如A国总统出访B国,B国总统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回访A国,彼此所受到的礼遇也是对等的,而这一原则,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确立。 三、士、大夫、国君交往的杂仪 《士相见礼》除了记载士与士相见的礼节之外,还记载了由此推及的士见大夫、大夫相见、士大夫见于国君等仪节,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贵族阶层的交际礼仪,下面略作介绍。 士与大夫的身份有尊卑之别,因此,彼此见面的礼仪也有所不同。士初次拜见大夫,大夫不需要到门外迎接。士到来后,只要在他进门后行以一拜之礼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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